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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

【来源:综合部 | 发布日期:2025-09-02 】

图书馆对所有违规读者信息进行系统登记,注明“违规日期/原因/违规次数”。违规超过3次者,停借一周;违规超过5次者,禁止入馆一周,并列入“不文明利用图书馆读者黑名单”;违规情节严重者,视不同程度给予禁止入馆天数不等的处罚。

1、刷脸入馆。如有尾随他人入馆或将校园卡转借他人借书,记违规1次。

2、入馆应着装整齐、文明礼貌、保持安静,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并维护馆内秩序。举止不文明(将脚或腿跷到沙发或桌椅上、随地扔纸屑、桌上放垃圾等),不服从工作人员按章办事者,批评教育,记违规1次。

3、先预约再就座,完全离开时应带走所有私人物品。每晚清理的遗留物品,仅每周六晚21:30--21:50,携带本人校园卡及复印件在6楼西书库西南步梯房间领取。

4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、用火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入馆。如有违反,第一次将禁止入馆一个月;第二次将取消在校期间的入馆资格,并通报所属院系;情节严重者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5、偷窃他人贵重物品、馆内电子设备(鼠标、键盘、网线等),恶意划刻、破坏阅览桌椅、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,恶意损毁、偷窃书刊者,按物品价值的不同倍率进行赔偿,并记违规1次,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属院系或移交公安机关。

6、未借图书经过出口,检测仪会报警,请主动到借还台说明并登记信息,记违规1次。

7、十楼特藏室(书脊有蓝色标)图书,仅提供室内阅览服务。

8、未经许可,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,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、摄影及其他活动。